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 试行版

[DB63T 1626-2018]

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质量监督局负责管理,由青海省勘察设计研究院主编,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试行版为青海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63T 1626-2018。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为了实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此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指标到75%。根据全省在严寒地区(A) 、(B)和(C)气候带的地区分布,提升到外窗热工传热系数性能限值在1.4 -1.6 K[W/(m2·K)],外窗(门)和敞开式阳台门气密性达到7级要求。使其在达到建筑节能65%的同时,满足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要求。其中门窗的热工性能应满足。

www.qhcin.gov.cn/info/1691/22004.htm